都江堰鹏程疼痛医院告全体患者及家属书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根据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和各级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工作要求,我院采取针对疫情的相关管控措施,特向所有来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作如下告知。
一、出入医院线路提示
1、医院前门(24小时畅通):车辆出、入口、人员出入通道。
2、医院后门(06:30-19:00畅通):车辆出、入口、人员出入通道。
3、医院门诊大厅正门(24小时畅通):专用通道
二、病人及家属特别提示
1、所有来院就诊、住院的患者、患者家属和陪护人员均需佩戴口罩。
2、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经过定点预检分诊台并测量体温、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登记,后方可进入诊疗区域。未经分诊的患者,医生按规定可以不予接诊。
3、为了保护您及其他人的健康,如您有以下几类情况,请正确佩戴口罩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有发热、体温≥37.3°C、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2)近14天内曾到访过湖北或接触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病人;
(3)曾经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咳嗽、咽痛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
三、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告知书
疫情期间,为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的风险,在我院定点治疗的门诊特殊疾病的患者,经医生评估后,病情稳定且治疗方案明确,可一次性开具本次周期内的药量,最多不超过90天(三个月)用量的门特药品。 在服药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到我院就诊或联系门特医生。
门特患者在原治疗计划到期时间方能进行结算,患者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治疗计划到期以后择日来院结算。
若治疗过程中病情变化,请及时来院就诊。
四、病房探视陪伴管理要求
1、为了防止交叉感染,应减少陪同就诊人员,在保证患者安全的情况下,由主管医生客观评估患者病情,原则上只允许1名陪伴人员进行24小时陪护。
2、陪伴人员须遵守病房相关管理规定,原则上陪伴人员应为18岁以上,70岁以下的身体健康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员,配合医务人员每日监测体温。住院期间,住院病人及陪伴人员原则上不准离开医院。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医院,请遵守《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相关规定。
3、为了防止交叉感染,严格按探视时间探视住院患者,每次探视限1名家属。如探视人员有发热、咳嗽及疫区接触史,一律谢绝探视。提倡使用手机视频探视。
4、来院探视/陪伴人员戴好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进行互串病房、聚众活动等。
5、如您有发热,2周内有武汉旅行/居住史、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或其他可疑症状,切勿来院陪伴/探视。
实施上述措施,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电话:028-8233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