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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间盘突出微创术后恢复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都江堰鹏程疼痛医院   2009-01-21 15:58:35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文字大小:[][][]
徐大夫及全体医护人员祝您早日康复,您的腰椎间盘突出经过:1、三氧治疗;2、切吸加三氧治疗;3、三氧加胶原酶治疗;4、切吸、三氧加胶原酶治疗后,神经的压迫被解除,疼痛很快就得以减轻,但神经长时间受压必然受到一定的损害,在3-6个月的恢复过程中,请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腰围佩带时间为最后一次治疗后的45天(起床时带上,睡下时取掉)。
二、院后前七天不洗澡,防止污水浸入创口造成感染;两个星期内以卧床休息为主,每天起床4-5次,每次不超过15分钟。三个月内以休息为主,避免长时间坐或站,休息得好,神经根周围才不会发生炎症或水肿。
三、半年内不坐沙发,不睡床垫,不穿高跟鞋,不打麻将,不吹电风扇,不用冷空调;补充钙,多吃含钙食品,三个月内不吃海鲜,不喝酒,两个星期内不能过性生活。
四、避免腰扭伤,避免剧烈运动,避免搬抬重物,避免半弯腰姿势下干活,避免长时间行走,如:逛街,避免剧烈咳嗽,喷嚏,大便秘结,用力屏气,避免受寒、受湿。
五、 坚持腰臂肌锻炼,出院十四天以后坚持做保健操(附下两页)。
六、 院后如腰痛加剧,咳嗽时腰痛,夜间发烧,请立即回医院检查。
七、 个别患者因个体差异,使用胶原酶后短时间内有疼痛加重,
这属正常反应,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药物,二十天左右即可消除。
八.于200 年 月 日进行第二次介入治疗;于200 年 月 日进行第三次介入治疗;于200 年 月 日回我院复查。
九、其它需要了解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也可在网上点击:
都江堰疼痛COM或DJYPCTT.COM登陆咨询我们,我们将给您满意的答复。
十、注意事项一式两份,患者同意治疗请签名,此手册患者留存,另一份医院留存。如不遵守以上注意事项,出院后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责任均与我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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